【Body Goals 雙11抽獎得獎公布】🎉
親愛的 Body Goals 顧客,感謝大家在雙11期間的熱情參與!經過緊張的抽獎過程,得獎名單終於揭曉啦!恭喜以下幸運兒成為我們的得獎者✨
🔔 得獎者請注意: 若您是幸運得主,請於 2024/12/31 前回覆 BodyGoals 的 Email, 提供幾回簽以下資訊,方可領取您的獎品🎁:
【雙11 抽獎活動辦法】
活動時間: 2024/10/21 - 2024/11/14
活動獎品:
頭獎 日本東京來回雙人機票 * 1 份
二獎 iPhone 16 128g * 1 份
三獎 Apple Watch Series 10 * 1 份
特別獎 多效蛋白飲30入(不指定,口味隨機) * 3 份
活動內容:
本活動獎項寄送僅限台灣、香港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 地區,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。
於活動期間 (2024/10/21-2024/11/14) 於 Body Goals 官方網站單筆訂單消費滿 NT1500,即可參加抽獎!
活動結束後抽出中獎者贈送「日本來回雙人機票」乙份、「iPhone 16 128g」 乙份、「Apple Watch Series 10 」乙份、「多效蛋白飲30入(不指定,口味隨機)」三份,共計抽出六名幸運兒。
本活動每人不限制參加次數,每一筆消費滿 NT1500 訂單即可獲得抽獎機會。若中獎者有申請不滿意退費之情況,則需連同獎品一起退回。
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將用於提供主辦單位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使用。若中獎者不提供或提供錯誤之個人資料,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將取消中獎者之兌獎資格。
中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。依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,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而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20,000 元以上,須負擔 10% 機會中獎稅。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)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%。若準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(通知日起10日內)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、程式錯誤、駭客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…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/執行單位之事由(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上原因)而導致如下情況並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、中獎者權益、活動公平與正當性,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、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:
a. 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。
b. 獲獎者所提供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。
因應疫情、天災、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本活動最終以 BodyGoals 官方網站公告為準。
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BodyGoals 保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,參加者同意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,修改訊息將於官網公布,不另行通知。
兌獎辦法:
得獎名單,將於20204/12/16前,於 Body Goals 官網公布。
得獎者需在 2024/12/31 提供以下相關資訊。
-姓名
-Email
-獎品收件地址
-收件人聯絡電話
-機會中獎通知書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,001(含) 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;獎項價值超過 20,000 元以上,須負擔 10% 稅金。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)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%。若準中獎人未能依法先行繳納應繳稅額(通知日起10日內)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機票兌換券須知:
機票僅適用桃園機場出發往返日本東京成田機場之來回機票兩張,價值33200元整。
機票若遇連續假日、寒假、暑假或特定日期航空公司有價格調整時,須補足旺季加價。
限搭星宇航空,並訂經濟艙Q艙。如遇出發日期無Q艙而改艙等時,須另補差價。
實際兌換機票之價值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,恕不退差價;如高於本憑證價值(例如兌換之艙等價格調漲)時,需另補差價。
請於預定出國前1個月與可樂旅遊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聯絡,以利機票安排。
本憑證兌換需由可樂旅遊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代為訂票,因需人工作業,機票報價將以可樂旅遊旅行社官網所載之電話訂位價為準,並不適用任何促銷活動價。
本憑證所兌換之商品內容,不包含兩地機場稅、燃油稅等費用。
請中獎人自行檢查個人護照及簽證效期。因中獎人個人事由導致無法如期出發或返國之風險,須由中獎人自行承擔。
本憑證不可抵用取消費、護照費、簽證費、機場稅等,如需申辦,請洽可樂旅遊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。
本憑證限向可樂旅遊旅行社兌換,恕不接受經由其他旅行社代為兌換,可樂旅遊旅行社保有異動專案服務人員之權利。
請中獎人收到兌換憑證後,盡快與可樂旅遊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確認兌換內容,並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前兌換完畢。
本兌換券採無記名式,中獎者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,若有遺失、被竊、被複製、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, 恕無法補發,亦不得要求補償,若污損致無法辨識即為無效。使用時請出示憑證正本兌換,恕不接受影本,且塗改無效。
本憑證為無償贈品劵,不得折抵現金,限一次使用完畢,恕不找零。
本憑證須蓋「可樂旅遊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」之合約章,始生效力。
本憑證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「代收轉付」,中獎人兌換時恕不再開立收據,惟須另補差價部分不在此限。
中獎人僅限兌換本憑證內所載明之商品,不得抵扣可樂旅遊旅行社銷售之其他旅遊商品,且兌換後不可辦理退票。
得獎者獲得次兌換卷後,中獎者若有任何機票使用問題,後續開票/兌換事宜等, 請直接與可樂旅遊旅行社連絡。本憑證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可樂旅遊旅行社及航空公司規定為準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