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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11 抽獎活動⚡️


Body Goals 2025年 雙11 抽獎辦法

活動時間: 2025/10/20 - 2025/11/11

活動獎品:

頭獎   日本東京來回雙人機票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* 1  名

二獎   iPhone 17 Pro 256GB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* 1  名

三獎   Apple Watch Ultra 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* 1  名 

肆獎   Switch 2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* 1  名 

特別獎   多效蛋白飲30入(不指定,口味隨機)  * 15 名 

開獎時間:2025/12/16 前公布

活動內容:

  1. 本活動獎項寄送僅限台灣、香港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 地區,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。

  2. 於活動期間 (2025/10/20 - 2025/11/11)於 Body Goals 官方網站單筆訂單消費滿 NT1,500,即可參加抽獎!

  3. 活動結束後將隨機抽出十九名幸運得主,贈送獎項包含「日本來回雙人機票」乙份、「iPhone 17 Pro 256GB」乙份、「Apple Watch Ultra 2」乙份、「Switch 2」乙份,以及「多效蛋白飲30入(口味隨機)」十五份,獎項顏色、口味皆為隨機出貨,不得指定。

  4. 本活動不限參加次數,每筆滿 NT1,500 之消費訂單,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。若中獎者有申請不滿意退費之情況,則需連同獎品一起退回。

  5. 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將用於提供主辦單位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使用。若中獎者不提供或提供錯誤之個人資料,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將取消中獎者之兌獎資格。

  6. 中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申報所得稅。凡中獎贈品或獎金均屬個人所得,全年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,000元者,應於年度報稅時計入個人所得。若單一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00元,得獎人須自行負擔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日之本國人),不論中獎金額高低,均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稅額。倘若中獎人未能於通知日起10日內依法繳納應繳稅款,主辦單位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
  7. 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、程式錯誤、駭客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…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/執行單位之事由(包含但不限於以上原因)而導致如下情況並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、中獎者權益、活動公平與正當性,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、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:

a. 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。

b. 獲獎者所提供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。

  1. 因應疫情、天災、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本活動最終以 BodyGoals 官方網站公告為準。

  2.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BodyGoals 保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,參加者同意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,修改訊息將於官網公布,不另行通知。


兌獎辦法:

  1. 得獎名單,將於2025/12/16前,於 Body Goals 官網、IG公布。

  2. 得獎者需在 2025/12/31 提供以下相關資訊。

-姓名
-Email
-獎品收件地址
-收件人聯絡電話
-機會中獎通知書

  1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價值達新臺幣1,001元(含)以上者,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以供年度報稅使用,並於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計入個人所得。單一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00元者,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%機會中獎所得稅;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日之本國人),不論中獎金額高低,均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稅額。倘若準中獎人未能於通知日起十日內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主辦單位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。


機票兌換券須知:

  1. 機票僅適用桃園機場出發往返日本東京成田機場之來回機票兩張。

  2. 機票若遇連續假日、寒假、暑假或特定日期航空公司有價格調整時,須由中獎人補足旺季加價。

  3. 機票如有更改艙等等需求時,須由中獎人另補差價。

  4. 實際兌換機票之價值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,恕不退差價;如高於本憑證價值(例如兌換之艙等價格調漲)時,需由中獎人另補差價。

  5. 中獎人請於預定出國前1個月與合作旅行社聯絡,以利機票安排。

  6. 本憑證兌換需由合作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代為訂票,並不適用任何促銷活動價。

  7. 本憑證所兌換之商品內容,不包含兩地機場稅、燃油稅等費用。

  8. 請中獎人自行檢查個人護照及簽證效期。因中獎人個人事由導致無法如期出發或返國之風險,須由中獎人自行承擔。

  9. 本憑證不可抵用取消費、護照費、簽證費、機場稅等。

  10. 本憑證限向合作旅行社兌換,恕不接受經由其他旅行社代為兌換,合作旅行社保有異動專案服務人員之權利。

  11. 請中獎人收到兌換憑證後,盡快與合作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確認兌換內容,並於民國115年6月30日前兌換完畢。

  12. 本兌換券採無記名式,中獎者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,若有遺失、被竊、被複製、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, 恕無法補發,亦不得要求補償,若污損致無法辨識即為無效。使用時請出示憑證正本兌換,恕不接受影本,且塗改無效。

  13. 本憑證為無償贈品劵,不得折抵現金,限一次使用完畢,恕不找零。

  14. 本憑證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「代收轉付」,中獎人兌換時恕不再開立收據,惟須另補差價部分不在此限。

  15. 中獎人僅限兌換本憑證內所載明之商品,不得抵扣合作旅行社銷售之其他旅遊商品,且兌換後不可辦理退票。

  16. 得獎者獲得此兌換卷後,中獎者若有任何機票使用問題,後續開票/兌換事宜等, 請直接與可合作旅行社連絡。本憑證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合作旅行社及航空公司規定為準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
  17. 主辦單位保有更換旅行社、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。

  18. 詳細兌換方式將於抽獎後提供。